5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刘勇、谢树青监督员及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辐射安全处、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辐射监督站、西宁市环保局有关专家一行6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我校附属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进行例行监督检查。
医院邓勇副院长及院辐射安全防护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及实际管理应用科室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20余人参加了汇报会。院辐射安全防护与应急管理委员会秘书陈凡,就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设备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法规执行情况及放射源转让审批档案、场所检测记录、安全防护措施维护及维修工作记录、人员培训等情况向检查组专家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各位专家就我院辐射安全防护与应急管理制度、文件、放射源转让审批手续、辐照场所检测记录、辐照场所工作人员资质档案、剂量检测记录、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等进行检查。并对放疗科60Co治疗机、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机房,核医学科ECT室,介入科DSA室,影像中心CT室、放射科数字化X线机房等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实地检测。一致认为我校附属医院对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抓得紧,管理严,措施得力,责任到位,未发现漏洞,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观意见和建议。
环境保护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刘勇监督员指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核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放射源是一种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危害极大的物质,一旦管理或使用不当,极易危害人体健康。从这次检查中可以看出,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高度重视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并且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日常安全监督防护工作,确保不发生核辐射事故。
医院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统一领导、依靠科学、常抓不懈,将医院放射性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提到全新高度。【宋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