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要闻
清华大学顾佩教授为我校解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05-25

5月20日下午应我校邀请,清华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顾佩教授,在财经学院学术报告厅为我校解读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赵明副校长、各院、系(部)主管教学负责人、教学工作会议专题小组成员、教学秘书(干事)、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报告会。财经学院副院长邢建民主持会议。

顾佩教授就《普通高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作用和2005年修订后的重要条款进行了解读,尤其是对高校办学自主权、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生违纪处理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在讲话过程中,顾佩教授结合自己20年来的学籍管理工作经验,及国内其他高校的一些做法,对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

会后,顾佩教授和我校部分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针对一些具体的学籍管理问题给予了解答。座谈会上,赵明副校长作了总结发言并代表学校对顾佩教授所做讲座表示感谢。此次报告会,为我校修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提供了新的理念、新的思路。[责任编辑:宋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