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要闻
我校举行报告会对《青海省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进行学习讨论
发布时间:2009-11-13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部副部长陈希在11月7日省部共建暨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强卫在青海民族大学建校6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省政府批复的七个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我校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2009年11月13日上午,我校举行报告会, 分别邀请我校金培鹏、李丽荣、黄梓平、严军四位专家对省政府批复的《青海有色金属产业的调整与振兴实施意见》、《青海装备制造业的调整与振兴实施意见》、《青海化工产业调整与振兴实施意见》、《青海钢铁产业调整与振兴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活动, 学习会由副校长许存和主持。

 

四位专家从《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产业发展的历程、未来与展望、学校在产业振兴中应发挥和如何发挥作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根据专家的解读中心组成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达成了共识。

 

 

 

 

在四位专家解读和讨论《意见》的基础上,许存和副校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青海大学作为我省唯一一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省部共建的地方综合性大学,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以及引领地方文化的使命。如何充分发挥我校学科和专业优势,全面提升我校的办学质量、水平、层次和实现“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为建设文明和谐富裕新青海,努力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不仅是我们的职责,更是我们作为地方高校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独特作用的必然要求。针对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他对各单位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会后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实施意见》以及强卫书记和陈希副部长的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并贯彻落实。二是要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研究,组成相关课题组或项目组,做好项目对接和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整合个方面的力量,争取在重大项目上有更大的突破。三是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过程中,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卫书记和陈希副部长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落实和推进四个行动计划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与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结合起来。四是各单位详细制定出符合自己实际的规划和计划,并及时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上报学校有关部门。[责任编辑:宋生卿  摄影:宋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