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医学院获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两项试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缓解我省及广大高原农牧区卫生人才缺乏的现状,加快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促进中医、藏医文化的发展。
学院在办学经验、师资、实验条件、实习基地、专业建设、课程设置等方面具备承担卓越医生(中医、藏医)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的条件。根据教高函[2015]3号文件精神,医学院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团队,为该项目的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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