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4日 ,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批准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教师[2014]8号),我校《青海大学夏季小学期的探索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级奖励,1989年国务院颁布了《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1号)。该奖项每4年评选一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奖项。一等奖和二等奖由教育部批准,特等奖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代表了目前我国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最高水平,被视为是与国家科技成果三项奖励并列的国家级奖励。
青海建省以来仅有两项教学成果获国家级二等奖,我校《青海大学夏季小学期的探索与实践》为我省本届教学成果奖高教类唯一获奖项目。
【编辑:宋生卿 责任编辑:杨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