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西宁隆重举行。会上表彰了2010年以来在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读了《关于表彰2010-2012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青海大学等单位在会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主任王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明委副主任吉狄马加主持。
我校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是学校工作的一件大事,一件喜事。 长期以来,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充分发挥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大学职能,把学校发展与文明创建活动紧紧连结在一起,与青海地方经建设紧紧连接在一起,取得了学校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
让我们以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以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助力,在大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为目标,锐意进取,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努力开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把我校建设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现代大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初审:宋生卿 终审:杨京元